原无/文
(公元前645年)
秦穆公丢失了一匹宝贵的马,派人追查发现,是岐山下一群生活在大山里的老百姓抓了这匹马并且把它杀掉分吃了。他的官吏追捕到了这些人,把他们押到穆公那里,准备绳之以法。
秦穆公看到他们后却说:“有道德的人是不会为了牲畜而伤害人的。放了他们吧。我听说吃马肉不喝酒会伤身体的,既然他们吃了马肉,就不能不喝酒。”于是就又把自己的酒送给他们喝。这样意外的待遇让百姓们感激涕零。
这件事本来应该划上句号了,但一场战斗又把它扯了进来。一晃几年过去了,因为晋国国君屡次戏弄秦穆公,忍无可忍的穆公亲自带兵攻打晋国。不料战斗形势不妙,穆公身陷绝境,士兵们也都被晋军包围,秦军危在旦夕。
就在这时,那几百个偷吃马肉的人突然从山里杀了过来,打得晋军不知所措。原来,他们正在附近,听说秦穆公被晋国军队围困,个个拿着武器,为秦穆公解围来了。
他们拼死作战,终于使秦军反败为胜。这场战斗,最后竟以秦穆公俘获晋惠公而告终。
孟云飞书法《椎锋争死》
典故来源:
①秦穆公尝出而亡其骏马,自往求之,见人已杀其马,方共食其肉。穆公谓曰:"是吾骏马也."诸人皆惧而起。穆公曰:"吾闻食骏马肉,不饮酒者杀人。"即饮之酒。杀马者皆惭而去。居三年,晋攻秦穆公,围之。往时食马肉者相谓曰:"可以出死,报食马得酒之恩矣。"遂溃围,穆公卒得以解难,胜晋,获惠公以归.此德出而福反也。(选自《史记 秦本纪》)
②秦穆公亡马,岐下野人得而共食之者三百人。吏逐得欲法之。公曰:“君子不以畜害人。吾闻食马肉不饮酒者,伤人。”乃饮之酒。其后,穆公伐晋,三百人者闻穆公为晋所困,椎(zhuī)锋争死,以报食马之德。于是穆公获晋侯以归。(选自《资治通鉴》)
附:作者简介
原无,本名吴志民。远祖籍贯春秋虞国,可怜的国君因为贪点小财,把江山就拱手交给了晋国。此后便成了晋地山西的子民。据说在明代,祖先从大槐树下迁移到河南上蔡,从此成了蔡民。1995年硕士毕业,落蹄中原某市,倒进媒体,成为躬耕的”卧槽马‘’,一晃二十余年,即将骈死于槽枥之间。曾以吴工平之名连缀一本《非礼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