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自刑
今天,看到一个小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李离。
那时候正是春秋时期,国主就是那个历史上那个有名的“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
李离是晋文公的司法官,因为工作失误错杀了人,就想以死抵罪。
晋文公很欣赏李离,有心放了李离,就说:“官有地位尊贵的,也有地位卑下的。我们国家法律的处罚条例有轻的也有重的,你的错误不过是错听了案情罢了,算什么大错?我看就处理你下面的人就可以了,你哪里用得着用自己的命来赔付呢?”
李离却不愿意,坚持自己的主张,说:“我担任的是部门的长官,位置是我这个部门最高的,享受职务权利的时候可从来没说要分权给职级低的下属。我平时拿的工资也是我的部门里等级最高的,也没有说和部门的官吏们平分职级工资。现在我作为一个负责人,工作失误造成了别人无辜的死亡,我却把责任推给我身边的下级官吏们,这是没有听说过的。”
国主晋文公怎么劝李离都不听。
晋文公又说:“你如果觉得自己有罪,那么我信任你任用你,我也有罪过了吗?”
李离说:“您信任我任用我就是因为您认为我是一个工作细致负责有能力判决疑难案件的人,而我的错误就在于工作不够细致,我错听了下面官吏的汇报居然让好端端的人丢了命,按照律法错误地造成别人死亡就应该判处自己死罪。作为部门的长官,我应当以身作则,不可以违反法纪。”
说完,勇于担当的李离不再与晋文公东拉西扯,用剑杀死了自己。
看到这里,就不由慨叹----如此严于律己勇担责任的官员,真是一个中华伟丈夫啊!
看看身边,有时候,我们周围某些部门长官遇到自己工作出了错便不停推诿,逼急了就说:“我如果有错,我如果工作不力,我自会等上级革我的职以谢天下,哪里用你们来操心!”
这时候他忘记了他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认为自己只对上级负责就可以了,认为老百姓监督指责“公仆”是不应该的,这种觉悟比起古代的李离可差远了。
如果当年李离也这么“聪明”地用这一招,估计只需要让自己的下级官吏红红脸出出汗就可以过关了。之后,他只需要报告晋文公:“我批评过我的下属了,他们很难过很惭愧地低下了头,脸通红通红的。”
有心放过他的晋文公于是便赞许他一番,这件事情就不存在了----官员没损失,百姓很开心----官员们主动认识到了错误并且做了自我批评,多么和谐多么令人感动的画面。
可惜,李离是个死脑筋,明明知道晋文公有心维护他,却不识相。哎,让晋文公失去了一个信任的自己人,真可惜!
不知道周天子和其他的诸侯听到这件事情是什么表情,司马迁没有告诉我们。
李离也没有想到这一层,看来他没有什么政治觉悟,否则还可以再从大局上找一个让自己死皮赖脸活下来的理由呢!
不过,如果李离真的耍了各种伎俩活了下来,恐怕放不进《循吏列传》里,也不能和孙叔敖、子产这样的大人物并立了。这也验证了,人的生命不在长短,而时间才是一杆秤的道理呀!
千年之后,读到此处依然能让每一颗赤子之心掩卷长叹----痛哉,惜哉,那个坚持自刑的李离啊!
晋文公是多么的幸运啊,流浪的时候有狐偃、介子推这样的人,需要能人理国称雄的时候有先轸、栾枝这样的人,在位守国治民的时候有李离这样的人!
我想,正因为晋文公身边有李离他们这样的人的追随,才成就了晋文公的不世霸业吧!
晋文公何其有幸,能遇到你们!
中华历史何其有幸,能拥有你们!
而我们何其有幸,能读到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