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阵子
李煜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
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
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赏析:
这首词是李煜被掳降宋,在失去自由的幽禁生活中写的。写的是亡国恨。
写亡国容易,有史实就行;写恨难,因为是情,较抽象。然而,恨是可以传导的。因为恨由事生,有可恨的事,就生可恨的情,选用可恨的典型事例,变换成形象思维,熔铸在概括力较强的艺术语言里,就可表达出恨来,运用什么样的艺术技巧,倒在其次,重要的是选材。例如这首《破阵子》,写这样严肃而重大的题材,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作重点以“压卷”,真是出人意表。
他从远处着想,大处落墨,举重若轻,出语超群。开头先写立国前后四十年,拥地纵横三千里,说明国势鼎盛,雄冠当时;接着又写凤阁龙楼,玉树琼花,足证国力殷实,繁盛堪夸。这一派浩荡壮阔的形势,有如黄河之水天上来,磅礴宇宙,气象万千。准此,接下去应该是国祚绵长、物阜民丰的兴旺光景。
谁料到写到这里笔尖一滑,滑出一句软弱力无的“几曾识干戈”来,使这排空而来的美好事物,倾刻全倒,一股脑都跌进这“几曾识干戈”的泥坑里,好端端的一个国家,竟这样不费劲地断送了,能不恨?只落得“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后悔来不及,“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如今作了南冠客,这囚徒岁月催人老呀!折磨得人瘦了,头发白了,“蜕毛的凤凰不如鸡”,调子越唱越低。写到这里,忽然拈出“最是”二字,把笔锋陡然疾转,折返溯源,极力强调仓皇辞庙的时候,“教坊犹奏别离歌”这一场景。至此,不但臣虏、沈腰、潘鬓都被压倒,成了铺叙之辞,就连上片,也都成了结句的陪衬,垫了底,把它抬升到特别显眼的高度上,让大家都能看到光艳照人的教坊宫娥的鲜明群相;句中从来被忽视的“犹”字,实为关键性的字,起着“遥感”作用:点明当此危难之际,一向被人们贱视的御用鼓乐班子的宫娥们,尚且还能镇定若素地为我最后奏一支辞庙哀乐,而我那些素来亲信的大臣,如徐铉者流,这时都跑到哪去了?升官发财要饭吃时都来了,分耽解纷共患难时都跑了,忙着投降去了,真是“树倒猢狲散”!误国亡国,我难辞其咎,而这帮子吃里扒外祸国殃民的佞臣,更甚于蛀虫。面对这凄凉惨象,一肚子悔恨苦水,都化作辛酸眼泪,无可奈何,洒向宫娥,也许是聊表答谢和感激之意吧?
此时此际,不“挥泪对宫娥”,又能对谁呢?这样选材,这样写法,正是有憾于貌似忠贤,实为怀二之臣的。说他是写亡国恨,倒不如说他在总结亡国的历史经验教训更切实。借用司马迁的话说:“人君无愚智贤不肖,莫不欲求忠以自为,举贤以自佐。然亡国破家相随属,而圣君治国累世而不见者,其所谓忠者不忠,而所谓贤者不贤也。”(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确是持平之论。
可见李煜标举宫娥,并不是贪恋声色,无的放矢。李煜的词,感情浓重,缠绵悱恻,萦回不绝;读起来音韵铿锵,节奏感强;境界艳丽有脂粉气,这是他的词所独有的特色。这首词又另辟蹊径,写出了壮阔豪华的场面,越出了宫廷,深入到精神世界中去,是一首空前的杰作。
这首词写的是一个小朝廷亡国的亲身经历,真实的生活,独有的感情,在历史上都是特殊而少有的事情,可是所表达的感情乃是常人所共有的,并没有做作,特殊化,说明李煜还是诚实的人,尊重文学的人。因此上下古今人读了,也觉得感情相通,这又是李煜词胜人一筹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