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准书原文及翻译(平准书节选原文及翻译)
[前言]
《史记·平准书》是八书中的最后一篇,主要介绍了汉朝推行的一些经济政策。
[何为平准]
“平准”就是平抑物价,汉朝的平准制是一种通过政府收售物资,来平抑市场上商品价格的经济政策。
[平准制之前的经济政策]
汉朝建立之初,由于秦末战乱造成了严重的国家衰败,使得新生的帝国政府面临着财政匮乏的窘境:天子配不齐驾车用的四匹毛色一样的马;将军、丞相有的还要乘牛车;老百姓家中都没有余粮(“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此外,一些不守法令、唯利是图的商人囤积居奇,造成物价飞涨,使得帝国财政更加吃紧、百姓生活愈发困难。
汉高祖曾下令对商人收取重税,并且不允许商人穿丝、乘马车,希望达到抑制商人的效果。
汉惠帝、吕后执政时期,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商人的限制,但仍然不允许商人的子弟做官。
汉文帝时,允许百姓私铸铜钱,出现了像邓通这样因铸钱而富可敌国的大臣。当时,匈奴经常侵犯北方边境,为了防范匈奴,政府在边境驻扎了很多士兵,而边境囤积的粮食不足,于是政府规定,凡是给戍边战士捐粮或运粮的人,都可以授予爵位。
汉景帝时,上郡以西发生旱灾,政府降低了爵位的价格,以吸引更多的人购买;犯人和服劳役的人如果向官府交纳粮食,罪行或劳役可以得到减免。
汉武帝初期,汉朝已经经历了七十多年的平稳发展,百姓丰衣足食,国家钱粮储备富足。后来,由于连年征战、大兴土木以及自然灾害等原因,政府之前的“积蓄”迅速消耗殆尽,财政非常吃紧。于是,开始推行向官府出钱或出货就能得到官职或免除刑罚的法令(“入物者补官,出货者除罪”),随着时间推移,这种买官制度进一步细化:“武功爵”一共分十一级,第一级收取十七万金,最高级收取三十多万金;购买“武功爵”到第五级以上的人,可以作为候补官吏,还有诸如免徭役、无需试用期、减二等罪等“福利”。除了卖官爵,政府还实行了盐铁专卖:盐由民间生产,政府统一收购,统一贩卖;铁则从生产到售卖都由政府管控。这样,政府不但获得了盐铁的税收,还获得了盐铁的利润。此外,对于囤积居奇以谋暴利的商人,政府先是采取“算缗令”收重税(结果是商人瞒报个人财产以偷税),接着又采取“告缗令”制裁偷税(结果是政府越来越富足,但中等以上的商人基本上全部破产)。
[平准制内容]
元封元年(前110年),桑弘羊升任治粟都尉,主管大农(汉朝时主管财政的官)事务。桑弘羊认为:官府存在各自买卖、抢购囤积的现象,导致物价涨落很快,有些地方用于缴纳赋税的物品还不够用来支付运输的费用。应该设置大农部丞官数十人,主管各郡国的大农事务,并在各地设置均输官和盐铁官,各地的地方官要用当地出产的产品(按贵时的价格)折抵需要征收的赋税,然后由官府互相补充转运。在京城设置平准机构,统一管理由各地运来京城的物资。召集工官制造车辆和运输器具,所需费用由大农提供。大农所属的各官署掌握有主要物资,在价格高时卖出,在价格低时买进,这样,商人就无法从中牟取暴利,商品的价格就不会暴涨暴跌了。这种抑制天下物价的制度,就是平准制。
平准制的推行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平抑物价的效果,限制了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并且增加了汉朝政府的财政收入。
[后记]
以前读关于西汉的历史,总是感叹这是一个非常有血性的政权:开疆拓土、志在四方。读了《史记·平准书》才知道,原来一个庞大的帝国光有血性还不行,在一切辉煌的背后,都要有强大的财政支持。西汉从建立之初,就一直在摸索可行的经济政策,也或多或少地走了一些弯路。这些经济政策积极的一面是,有效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消极的一面是,对于商人的打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