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安世传文言文翻译(殿上虎刘安世文言文翻译)
●郭珊 黄楚旋
封建王朝中,有句这样的话:“伴君如伴虎”,意即在皇帝身边任职非同寻常,一不小心便可能惹祸上身。特别是肩负规谏皇帝、纠弹百官重任的谏官,如何在权力中枢永葆凛凛气节和磊落胸怀,坚持忠言直谏、不辱使命呢?
或许,人们可以从北宋著名谏官刘安世(1048–1125)的身上找到答案。《宋史·刘安世传》有载,他当面向皇帝汇报奏议、争论政事时,遇到天子盛怒也丝毫不惧,而是手执书简,静立一旁,等其怒气稍减,再行复奏。因此,刘安世被尊称为“殿上虎”,众人无不敬畏。
刘安世登上历史舞台时,已是北宋后期。宋神宗时期“熙宁变法”所引发的新旧党争,逐渐偏离了扫除积弊、谋求中兴的初衷,沦为不同派系之间争权夺利的惨烈内斗。而刘安世一生恪守一个“诚”字,为人诚实忠信,廉正刚毅,不为利益输送所笼络,不为强权威逼而屈服,因触怒权臣而不断遭到贬谪。北宋官场人人避之不及的“八州恶地”,刘安世就因贬官去过其中七处。在梅州(今广东梅州),他甚至一度遭到暗杀的威胁,却仍旧淡看生死,岿然不动,赢得了苏东坡口中“真铁汉”之赞誉。
以“诚”立身 言行一致
刘安世,字器之,号元城,出生于大名府元城(今河北大名)一个仕宦家庭,父亲刘航与司马光是同年进士,曾任虞城、犀浦知县,宽猛并用,颇有治绩。刘航曾受朝廷派遣前往西夏册封西夏国主李秉常,凡是按例赠给使者的宝带、名马,一概推辞不受。回朝后,他在《御戎书》中解释称,自己恐为对方的丰厚馈赠所误导,故而“不可不戒。”
受父辈影响,刘安世年少时即“持论已有识”,他时常发表对政事的看法,颇有见地。历任四朝高官、出将入相的北宋重臣文彦博常召刘安世问事,刘安世均从容应答,例如谈及“熙宁变法”时,他建议去其所害、兴其所利,深得文彦博赏识。
熙宁六年(1073),刘安世登进士第,但出人意料的是,他选择了辞官不就,跟随当朝宿儒司马光潜心修学,数年后才出仕为官。求学期间,刘安世曾向老师请教立身行事的要诀,司马光以一个“诚”字作答,并教导他从“不妄语”(不说假话)开始。(参见《宋史》本传)
不说假话,听起来似乎并非难事,但初涉仕途的刘安世却发现,日常所行与所言,“自相掣肘矛盾者多矣”。元丰年间,刘安世调任洺州(属河北西路,今河北永年一带)司法参军。当地有一个臭名昭著的贪官,转运使吴守礼有意稽查此人,向刘安世询问意见。起初,他谎称不知情,随后又内疚不安,深感自己没有诚实以对、愧对司马光的教诲。此后,刘安世愈发谨言慎行,七年后才真正悟通“诚”的含义,达到了“言行一致,表里相应”,从此“遇事坦然,常有余裕。”(宋·韩瓘《刘先生谈录》)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司马光所倡导、刘安世所笃行的“诚”,可被理解为一个人内心坦荡、涤除私念,方能秉公执事、坚守正道。值得一提的是,刘安世对自己的恩师同样报之以“诚”。元祐初年(1086),宋哲宗年幼,高太后垂帘听政,以司马光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司马光入相后,前来拜访的人络绎不绝,而此前逢年过节常来问候的刘安世却音讯全无,更不因为自己是新任宰相曾经的得意门生而刻意亲近、有所企图。
正因如此,司马光以刘安世“才而自晦,愿而有立,力学修己,恬于进取”(谦逊内敛,恭谨坚定,德才兼备,安分守己)为由,推荐其充任馆阁之选(宋·司马光《传家集》)。元祐三年(1088),刘安世又在吕公著的推荐下,出任右正言一职,自此跻身谏官之列。
公正廉明 尽职尽言
《晋书》有云:“古之君子,入则致孝于亲,出则致节于国。”谏官职责特殊,一旦触忤权贵,祸殃立至,甚至累及家人,那么何以兼顾“国”与“家”、“忠”与“孝”呢?
刘安世在接到谏官任命之初,就曾为此忧心,一度打算以照料母亲的名义请辞。这时,刘母告诉儿子,谏官为“天下诤臣”,得到这个职位的人,不惜性命也要报效国家,倘若以后获罪流放,无论远近,她都愿意跟随左右。母亲的深明大义对于刘安世欣然领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也成为他日后敢于“面折廷争”(当面指出他人过失,在朝廷上据理力争)的勇气之源。(参见《宋史》本传)
担任谏官期间,刘安世直言上疏,关注君主与百官的道德修养、参议朝政阙失,主张国家应该“重法度”,明刑罚。刘安世晚年编订的《尽言集》中,记录了近两百条进言奏议,“用事下字皆精切,气节凛凛如严霜烈日。”(宋·费衮《梁溪漫志》)这部奏议集以“尽言”为名,也暗含了刘安世“尽心建言”的用意。
“法之所行,自贵者始。”刘安世存世的奏疏中,许多都与抨击达官显贵有关。北宋中后期,朝中高官举荐子弟亲友“走捷径”把持要职的现象蔚然成风,刘安世多次上奏表示反对。他声称,如果朝廷继续不加分辨地擢任官员们推荐的人选,不仅会败坏吏治,使得官场风气更加浮躁,还会助长以权谋私的觊觎之心,最终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即便是对文彦博等“耆德魁旧”(有道德学问的年长旧臣)授予亲戚官职之事,他也一律据实上奏,弹劾不讳。
权臣章惇以儿子的名义,强行贱价购买民田。针对此事,刘安世连上十一道奏议,首先激烈地批评章惇作为社稷大臣,不仅没有以身作则、“奉法循理”,还知法犯法,以官欺民,已严重损害朝廷形象;进谏后,因为朝廷只是予以轻罚,刘安世又继续上谏,表示倘若对官员有所包庇,何以维护法律权威、显示惩戒之力?他请求朝廷对于此类行为应严惩不贷,以“稍正国体”,从而令“天下信服”。
后来,刘安世被提拔为左谏议大夫。当时,宋哲宗还没选立皇后,民间传言宫中征求婢女。刘安世便上疏劝谏小皇帝,趁年轻要勤研经史,多向大臣学习古今治乱之道,不要沉溺于女色。哲宗俯首不语,高太后只好回复称并无此事、纯属谣传。
《宋史》本传称,刘安世“仪状魁硕,音吐如钟”,“在职累岁,正色立朝,扶持公道。”刘安世认为,“见乱法之臣而不能正”,便是辜负了“职事当然”的责任感和赤诚的报国之志。(《尽言集》)与他同时代的学者王绹在《尽言集跋》中这样评价刘安世:“言官之楷模,辅弼之龟鉴,卿士大夫之药石”。
不受利诱 不惧威逼
元祐八年(1093),高太后去世,宋哲宗亲政,起用章惇为相,改革派重新得到重用,旧党士人纷纷遭到罢官免职。刘安世受此牵连,一再遭到贬谪,后来更被“投荒”(流放)达七年之久。
绍圣四年(1097),新党在同文馆置刑狱,审问元祐旧党官员,史称“同文馆之狱”。章惇、蔡卞等人趁机罗织罪名,欲将刘安世置于死地,幸而谗言未被采纳,刘安世被贬至梅州(今广东梅州)。
贬官途中,章惇等人先是遣人与刘安世会面,胁迫其自杀,未能得逞,又密谋派人一路疾驰追至梅州,伺机刺杀。梅州地方官员闻讯特意赶来报信,刘安世大难临头,依旧面色不改,与众人饮酒谈笑,淡然说了一句“死不难矣”。他徐徐写了几页书信交予仆人,吩咐遵照执行,上面记载的都是一起被贬、有生死之虞的同僚的家事。所幸刺客呕血暴毙,刘安世才逃过一劫。
迁谪瘴疠之地,同行家人大多水土不服,刘安世顾念“使老亲入炎瘴之地,已是不孝”(宋·马永卿《元城语录解》),便努力让自己保持身体康泰,以避免令家人担忧。此后,他愈发严以自律,不仅主动戒酒,更做到了“未有惰容,久坐身不倾倚,作字不草书,不好声色货利”。(参见《宋史》本传)
在梅州,刘安世创设了当地第一间书院——“梅城书院”,亲自招生授徒,把中原兴办教育的做法引入岭南。据清代光绪年间《广东通志》记载,他还建立了一套适用于书院的管理体系,充分发动地方贤达支持,为办学经费提供来源,使梅州文教渐兴,“士习民风翕然丕变”。
刘安世北归之后,梅州人民将书院更名为“元城书院”以示纪念。自此,梅州学风之盛千年不衰,崇文重教、耕读传家的传统深植于客家文化之中,孕育了代代英才。
晚年,刘安世以承议郎之职,致力于治学传道,宾客盈门,士大夫往来不绝,名望极高。宦官梁师成正值得势,手握生杀予夺之权,他企图以高官厚禄、“为子孙后代考虑”为理由,劝诱刘安世归附于己。刘安世予以拒绝,并笑着说:“我如果替子孙考虑,不至于沦落至此了。我想以一个十全十美的‘全人’身份,到黄泉之下去见恩师司马光。”(参见《宋史》本传)
宣和七年(1125),刘安世预感大限将至,叮嘱家人葬礼从简,不要在灵柩中置放任何东西。去世后,“诵佛经而哭公者,日数千人”。(宋·朱熹《宋名臣言行录》)
“神凝气敛风趣逸,铁汉端如刘器之。”(清·袁昶《南园钱公画马歌为榕全尚书作》)从政为官,“诚”字至简,却也至难。刘安世以其讲真话、进直言、以“诚”奉公的政治实践,证实了“诚”与“廉”的相通之处:只有正心诚意,摒除私欲,才能做到公正廉明,清风特立;只有尽心尽责,至诚而无畏,才能不受利诱,不惧威逼,经得起淬炼。
【评说刘安世】
刘安世之所以为后世称道,正野史各载的一件事足以说明问题。
正史见《宋史·刘安世传》,云其尝从学于司马光,“光教之以‘诚’,且令自不妄语始”。野史见《玉堂嘉话》,载有他的一句话:“说得一丈,不如行取一尺。”这句话出自多人之口,追根溯源的话,大抵要到刘安世这里。
司马光是非常看重“诚”的,他认为:“君子所以感人者,其为诚乎!欺人者不旋踵人必知之,感人者益久,人益信之。”对一个官员而言,“诚意以行之,正心以处之,修身以帅之,则天下国家何为而不治哉?”刘安世继承了老师的这一衣钵,从不说假话、秉公行事做起。诚,对当时相当部分的官员来说,当然是个高不企及的要求。如宋真宗时王钦若每一奏事,“或怀数奏,出其一二,其余皆匿之”。为什么要准备几个版本?因为哪个“己意称圣旨”,才把哪个拿出来。有一次,同事不知是刚发现还是有意要戳穿,当着真宗的面说他:“怀中奏何不尽出之?”
“说得一丈,不如行取一尺”,更加振聋发聩了。谁要是编纂一册从古到今的中国漂亮话大全,必可洋洋大观。刘安世针对的正是那些“天桥把式”,讲起来天花乱坠、唾沫横飞,却是“光说不练”。至于“口谈道义,而身为沽贩;气凌公卿,而利交市井;畜养污贱,而弃远妻孥”,典型说一套做一套的,今天早已冠之以“两面人”,更加可鄙了。刘安世“在职累岁,正色立朝,扶持公道”,尤其“面折廷争”之时,“旁侍者远观,蓄缩悚汗,目之曰‘殿上虎’,一时无不敬慑”。其所践行之“行一尺”,由此可窥一斑。
“家居未尝有惰容,久坐身不倾倚,作字不草书”,如果说那还只是刘安世的个人修养,那么,“不好声色货利”,就是为官清廉的基础了。晚年时,大权在握而“能生死人”的梁师成,派人前来请他重新出山,以“为子孙计”诱之,他笑了:“吾若为子孙计,不至是矣。”刘安世的这种心态和境界,或令古今多少官员感到汗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