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草原的一座小山丘上,一匹全身乌黑的小马驹懵懵懂懂地闯进了这个世界。这一天,大自然格外开恩,给予了世间万物一个最美的晴天。破土而出的稚嫩草芽努力地推开去年发黄的枯草,让自己在阳光下舒展身体,迎接太阳温暖的照射。与嫩草一起摇摆的,是这匹小马驹。它正试图依靠还显柔弱的长腿站起来。在这个明媚的春日里,小马斯摩奇降生了——我们所能看到、感受到和拥抱到的一切,还有什么比这幅场景更美好呢?
在我的书单里,《牧牛小马斯摩奇》是值得反复阅读的一本书。
我第一次看《牧牛小马斯摩奇》的时候为它热泪盈眶,第二次阅读仍然为它热泪盈眶。
作者将细腻的情感注入文字,把斯摩奇从出生到年老这一生的故事娓娓道来,道尽了斯摩奇幼年的稚嫩和冒险精神,成年的桀骜与辉煌,中年的“传奇”,老年的悲惨,仿佛我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在“听”一个故事,一个真实发生过的故事。
斯摩奇的一生
当它是一匹野马的时候,从诞生到成年之前,它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整天想着探索新的东西,原野、动物,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每一样都吸引着它。
当它遇到牛仔克林特,它就拥有了名字“斯摩奇”,这时它已成年,外形俊美,性格桀骜,不屈的意志,内心有一种新动力在驱使它学习新的东西,然后在干活的时候尽量表现,在克林特的训练和合作中成为了草原上最出众最耀眼的牧牛马,意气风发。
当它是“美洲狮”的时候,已是中年,它站在竞技赛的赛场上,是一匹野性难驯的竞技马,所有的牛仔都想征服它,而它的心中只有一个目的:把靠近它的所有人都踩烂杀死。
当它晚年时,时间淡化了对人类的仇恨,也带走了它的健壮和精力,成为接待客人的租赁马,于是它又努力把其他马都比了下去,成为了全场最耀眼的王者。
即使在它被“主人”放弃,卖给一个专门收购老马,然后宰了拿来喂小鸡的人,吃着发霉的干草,它也没有觉得自己快不行了,它虽年老,但心依旧坚强,它相信自己能勇敢地活下去,也一定会活得很好。
牛仔克林特
斯摩奇第一次在草原上被人类赶进围栏,面对着未知的生物,看着同伴们的惨状,听着同伴们的惨叫,而作为野马的它们却无能为力任人宰割,它就对人类这种生物充满恐惧,所以当牛仔克林特出现在它面前再次将它围困的时候,这种恐惧再次涌上心头,甚至超过了成千上万头美洲豹或恶狼的围困。
可是斯摩奇是纯正的野马血统,血液里流淌着桀骜不驯和永不屈服。
我以为在与人类的碰撞中它会被束缚,被虐待,被杀死它的桀骜。可是幸运的是,克林特是纯粹的牛仔,他的一生都在与马打交道,把野马驯服,然后交给牧牛牛仔。而他的一生也想拥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
斯摩奇就是他一见钟情的野马,一生都想要拥有的马,他甚至想如果没钱买得起就去偷过来,如果买不起又偷不来,那么就愿意为它做任何事情。
所以克林特在围困了斯摩奇之后就产生了一个想法,他要把斯摩奇训练成只有自己能驾驭的马,事实上他也真的做到了。
他做到了不仅是因为他是经验老道的资深牛仔,更是因为他对斯摩奇的珍爱。
一开始把斯摩奇远离围栏,避免其他牛仔和牧场主看到了斯摩奇会觊觎,每天在完成自己的工作之后再去看斯摩奇,陪着它散步,即使斯摩奇对他没有好脸色也丝毫没有失望,一点点的消除斯摩奇对他的恐惧。
即便后来需要对斯摩奇套马鞍,也是先让它闻鞍褥子的味道,熟悉了再套,带着它奔跑草原。
在训练的时候也把训练都转化成游戏。不让斯摩奇感到劳累过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斯摩奇的身心和意志融合在一起,保持其完整性。
在日积月累的岁月里,克林特终于驯服了斯摩奇,斯摩奇也驯服了克林特,它们成为了最牵绊最耀眼的共患生死的伙伴,这是其他所有的牛仔都不曾做到的。
老年的斯摩奇因为人类的折磨已经年老力弱,精神麻木,不记得克林特,克林特为了它安度晚年,买下了当年它们驰骋过的牧场,带着斯摩奇回到它出生的地方。
心爱的马儿失而复得,克林特对它更为悉心照料。他把它单独安置在了一个温暖而舒适的马厩里,最好的拔节干草不只是放在食槽里供它吃,还铺在地上给它当床睡,里面还放了足够的水源,喝起来很是方便。除了这些,克林特还花了很多钱买滋补的药粉给它吃,所做的这一切,都似乎要从死神手里抢回来斯摩奇已经消逝的生命。
一天清晨,时间还尚早,但天已经亮堂堂的了,太阳将门的影子投射在了地上,克林特准备出去提水,在探出头的瞬间,外面传来了一声马的嘶鸣。听到这声音,克林特抬头看着眼前的一切,惊讶得目瞪口呆,连水桶都掉在了地上——原来在他不远处,有一匹灰褐色的马,虽然已经年迈,但身上仍油光发亮,眼睛里也闪烁着生命和智慧的光芒,站在那里跟他对视。斯摩奇的心完完全全复活了,不留一点瑕疵。
西部牛仔世界
这本书的风格让我感受到了美国西部牛仔的世界,原野的大草原奔放豪迈、野马的本性描述得淋漓尽致,大自然的生存法则,牛仔对野马的驯服过程,牧牛场上的英姿飒爽,骏马的一生跌宕起伏。
这是从上帝的视角看到的原始生态的世界,斯摩奇对世界的好奇和探索,对天敌的了解和勇敢,对人类的恐惧与憎恨,对命运的麻木与坦然,斯摩奇所经历的人生,是那么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