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女生遭奸杀今日凶手被执行死刑(详细回顾案情始末)
在飞速发展的时代,28年是个不短的时间,足够让一座都市某个角落的建筑和布局发生巨大变化。
8月4日11时许,记者来到原南京医学院(1993年,南京医学院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1号教学楼所在地。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这里就是当年震惊全国的“原南京医学院女学生被杀案”的案发地,身临此地,谁都不会觉得这里有何特殊之处。
当年,由四座教学楼环绕而成的那个小天井,现在已经变成一个内部的小停车场。28年前的1号教学楼还在,但如今整栋楼都已经被租赁给一家眼科医院。当年,原南京医学院学生林某和她的同学们经常上晚自习的地方,已经被改建成了病房,就连学校的外墙也已经翻新、改建,并做了封闭处理。
我们还找到了院子里的那两口窨井。这里就是林某遇害后被藏尸之地,一口窨井藏过她的遗体,她的衣物、学习用品和饭票等物品则被扔进另一口窨井。两口窨井变化不大,连周边的树木还都是28年前的那几株,只是已长得郁郁葱葱、高大丰茂。它们见证了28年前那个深夜的罪恶,但也在今年春天等到了正义的来临。
积案告破消息让老民警五味杂陈
今年2月23日晚11时,南京警方发布通报:“1992年3月24日,我市鼓楼区原南京医学院发生一起残忍杀害在校女学生林某的案件。案发后,因破案条件不足,凶手没有明确。2020年2月23日,专案组侦查取得重大破案线索,于当日凌晨抓获犯罪嫌疑人麻某某,一举破获此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得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消息后,当年参与侦办此案的一位老民警说,自己心里真是五味杂陈:“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案子一直没有破,我们对不起死者,对死者家属也无法交代。”老民警表示,这个案子一直是他和同事们的一块心病。
曾在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工作的叶宁,对此案印象深刻。他曾撰文提到,案发后,料理完女儿后事,林某的父母带着巨大的伤痛回了老家。第二年的3月24日,老两口儿再次来到医学院校园祭奠女儿,然后,再到刑侦支队打听案件的进展。
从那之后,每年的3月24日,老两口都要来这里祭奠女儿,然后到公安机关打听案件进展。每次看到老两口儿,刑侦支队的同事们心里都很不是滋味。
宁静的校园闪过黑影
1992年3月24日上午,原南京医学院保卫处报警称,本校1988级临床医学系6班的女大学生林某在3月20日晚自习后失踪了。
南京警方迅速出警调查。当天下午,在校园内教学楼天井内的一口窨井中,警方发现了林某的尸体。南京市法医部门检验认为,林某是被凶手用钝器暴力击打头部致其严重颅脑损伤,之后凶手将其按入窨井中导致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凶手在被害人死前对其进行了性侵。
林某生前学习成绩优秀,据她同学讲,她每年都会拿一等奖学金。现在,林某的同学大都在南京市各医院工作,多数已经是科室主任甚至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如果林某还在,也许会像她的同学一样,已经是某医院的核心专业力量了。
“我和她是同一宿舍的,那个星期五晚上6点半左右,她离开宿舍去教室看书,带着书包和伞。那学期的功课比较松,她一般是在10点半前就回宿舍,她先在268教室看书,当时我们有几个同学都在那间教室。后来因为这间教室风大,她换去111教室继续看书,有早回来的同学还说,自己离开教室的时候,看到她还在111教室,但她却再没能回来。到星期日(3月23日)晚上,依然没有她的消息,大家有了不好的预感,想第二天给她家打电话,后来才知道她遇害了。”林某当年的舍友徐某回忆当时的情景仍然很伤感。
案件发生后,警方调查了解到,那天晚上,校园保安队员老季、老张两人在案发教学楼巡逻时,曾经发现过一个黑影,于是紧随上去,在厕所内与一名陌生男子相遇。当时,老张大喊了一声,用手电筒照了一下正在盥洗室里洗手的人的脸部,结果对方一转身,撒腿跑了。据南京医学院时任保卫处长沈志鹏回忆,该男子跑到学校围墙边,一下子就翻过去了。
老张记得男子身高一米七左右,二十六七岁的样子,方脸,皮肤较黑,左侧的腮帮上有几粒粉刺,发型接近平头,大眼睛。上身穿黑色呢子夹克衫,脚上穿着短筒新胶鞋,翻越台阶的动作很快。但可惜,这个可疑的人当时未找到。
在找到林某遗体的同日,林某的父母接到了学校通知,得知女儿遇害。7个半月后的11月19日,林某遗体火化。火化前,林某的父母和爱女作最后的告别。
DNA技术锁定嫌疑人
今年2月24日下午,南京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1992· 3·24强奸杀人案”侦破详情。
案发后的1992年3月25日,南京市公安局第五处在紧急协查中向各分局通报了被害人信息、嫌疑人特征,要求各地按照所附犯罪嫌疑人特征对辖区内人口及暂住、流动人口中符合特征、具备时间或与南京医学院有联系的人等进行排查。南京警方还邀请了相关足迹专家来南京,对案件现场的相关足迹进行会诊。
28年来,几代公安民警对这个案子执着追索,但谁也想不到这个案子会拖这么长时间。当年案发后,南京警方抽调数百名精干警力参与专案组,展开缜密走访排查,调查数千条线索,排查人员超过1.5万人次,但因条件有限,未能取得突破。多年来,公安部对该案高度关注,南京市公安局几代刑侦人多轮次组织开展专案攻坚。2018年6月,南京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对该案的攻坚力度,成立“1992·3·24强奸杀人案”命案积案侦破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民警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投入到新一轮的案件侦破工作当中。
该专案组多次召集包括历届专案组老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和案情研究会,回顾梳理当时侦查经过,并对120多本案卷全部建档、逐一梳理分析。专案组派办案民警分赴浙江、江西、山东、四川等10余省地,行程近2万公里,对重点人员开展多次深度调查,对过去未排否的重点人员逐一查证见底。同时,不间断地与本省及河南、安徽等重点省份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分析研究案情。
公安部“云剑-2020”开展以后,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常和平专门听取该案有关线索情况的报告,并要求全力侦破此案。江苏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也多次组织专案会诊研究。今年2月,案件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据徐州市沛县警方通报,今年2月21日,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与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DNA实验室联系称,1992年3月24日原南京医学院强奸杀人案死者身上提取的DNA数据与沛县被盘查人员麻某的数据高度吻合,基本上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应为麻某的近亲人员。在连夜检测比对排除了麻某同村符合年龄条件的11位家族男性后,警方又对麻某家族系进行深挖,得知其家族有一成员在南京定居,其子麻继钢符合作案嫌疑人年龄条件。后来的鉴定表明,麻继钢的DNA与犯罪现场提取的DNA分型完全一致。
凌晨抓捕犯罪嫌疑人
今年2月23日凌晨6时许,侦查人员在南京市玄武区九华山麻继钢家中将其抓获,并依法拘传至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当前去抓捕的民警敲开麻继钢的家门时,穿着睡衣的麻继钢还在卧室里睡觉。面对突如其来的警察,麻继钢脸部表情平静,没有任何的挣扎。归案后,麻继钢很快就对1992年3月24日强奸杀害原南京医学院女大学生林某之事,供认不讳。
据麻继钢交代,案发后不久,警察也曾登门到他家里排查过,问他有没有去现场,他否认去过现场。当时,他还看到过专家的画像,感觉画像和自己很像,甚至有的朋友还问他,画上的人跟他很像,开玩笑地问他,那是不是他啊?他还说,世上长得像的人多了去了。
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案件之所以能够在28年后告破,主要归功于以下三个关键因素:一是案发后,当年现场勘验工作非常认真细致,保留了关键的痕迹物证,并妥善保管至今,为案件的侦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南京市公安局的历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该案一直高度重视,专案组成员虽几经更换,但接棒者始终锲而不舍、紧盯不放、不破不休。三是得益于现代刑侦技术的深度应用和现代打击犯罪新机制的建立,以及公安部领导下的各级公安机关扎实的刑事基础工作。
2月23日16时许,麻继钢在南京医科大学、南京市妇幼医院附近一带,对强奸、杀人及抛弃相关物品地点进行了指认,一切指认均与当年现场勘验笔录反映的对应位置完全印证。
在邻居工友眼中他就是个“普通人”
据《方圆》记者了解,麻继钢是苏美达集团的一名司机。在苏美达集团办公室车队的司机中,他是为数不多的正式员工。麻继钢在公司工作了很多年。据其同事、领导、邻居反馈,他平时表现很正常,与想象中的强奸杀人犯的“残忍”形象差别很大。在不少邻居眼里,麻继钢待人客气,每天上下班见到邻居,总会主动笑着跟人打招呼。
接受检察官讯问时,麻继钢对当年作案时候的细节记得非常清晰,作案时间、地点、过程,作案前的活动轨迹和作案后的逃跑路线,都说得清楚明白,反复表示对不住被害人及其家人,愿意卖房赔偿被害人家人,但对自己的罪行,他却并未完全承认,仍有所保留。
提审中,每当提到家人,麻继钢就情绪低落,用手掩面,沉默不语。他说,自己对不起家人。
据麻继钢交代,2月21日晚,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和两个穿便服的人上门,说要做防疫检查,他们拿棉签在他的口腔里划了一下。麻继钢还问女儿,为什么来的是警察,怎么没有医生来做检查?这个检查是干什么用的?能不能查到DNA?随后,他又听说自己在老家的堂弟也被警方检查了口腔咽拭子,那个时候,他就有预感,自己可能要落网了。
麻继钢说,自己曾多次想到过落网的这一天,也曾想过要自首,但又存有侥幸心理,认为也许警察抓不到自己了。在民警上门采集咽拭子后,他的精神一直很紧张,他想过逃跑,但也知道凭着公安的能力和技术,自己也跑不掉,所以就放弃了逃跑的打算。麻继钢之前从来不陪老婆散步、逛街。但在被抓的前一天,他特意陪着老婆出去散了一次步,当天晚上睡觉时,他没有脱衣服,翻来覆去睡不着。他还和家人约定,如果夜里有人来敲门,由他去开门。在结婚后很久的一段时间里,他和妻子没要孩子,主要是担心自己因为过去的事被捕、枪毙,影响了孩子。
2月23日,南京警方发布通报的当晚,林某的同学就将案件破获、抓到嫌疑人的消息告诉了居住在无锡市的林某母亲朱某某。朱某某还给办案检察院的检察长写了一封信。
为何检察机关追诉这起超过20年的积案
今年3月6日,麻继钢被执行逮捕。7月6日,南京市检察院就本案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据南京市江北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余红介绍,案件时间跨度长达28年,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南京市检察院在本案侦破、麻继钢被捕的第一时间就提前介入,认真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对不完整的或有瑕疵的证据,退回侦查,指导公安机关补充夯实。另外,从案发到破案历年28年,两部刑法(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如何适用?为解决这一问题,南京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仔细认真研究两部刑法,并召开检委会专题集体研究。经研究认为,犯罪嫌疑人麻继钢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根据现行刑法第12条、第87条第四项,1979年刑法第132条规定,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案发至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已过20年追诉期限,没有法定的追诉时效延长、中断情形,且具有追诉必要性,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最后,南京市检察院通过江苏省检察院向最高检报请核准追诉申请。
今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复,认为犯罪嫌疑人麻继钢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虽然经过了28年,但是麻继钢犯罪性质、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必须追诉,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麻继钢核准追诉。
9月16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本案。10月14日,法院依法对南京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麻继钢故意杀人、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