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莆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本市(莆田发布重要通告)
9月1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6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6例(云南11例,广东6例,上海3例,内蒙古2例,天津1例,辽宁1例,福建1例,河南1例),含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3例,福建1例);本土病例20例(均在福建,其中莆田市19例、泉州市1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福建)。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37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883人,重症病例与前一日持平。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601例(其中重症病例7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确诊病例8618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017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9月11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740例(其中重症病例7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9823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5199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70339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2140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4例,其中境外输入26例,本土18例(均在福建,其中莆田市17例、泉州市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5例(境外输入4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4例(均为境外输入);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96例(境外输入353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8279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2142例(出院11841例,死亡212例),澳门特别行政区63例(出院63例),台湾地区16074例(出院13742例,死亡839例)。
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戴口罩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
二、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台球厅、歌厅、酒吧、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
三、在莆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本市,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就医过程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莆田市内已判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相应的防控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