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绝同事表白后遭辱骂(该男子已被南岸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因追求心仪的姑娘遭到拒绝,四川一小伙为发泄怒气,竟四处发布诽谤侮辱信息,对女方进行恶意中伤,目前,该男子已被南岸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南岸区公安分局迎龙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绒绒(化名)报警,哭诉近段时间以来,自己和身边同事都在手机信箱、视频APP上看到多条侮辱诽谤、辱骂、威胁自己的信息和短视频,绒绒感觉自己的人格、名誉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工作生活也受到严重干扰。接警后,迎龙派出所高度重视,调查核实后,很快便将嫌疑男子小唐抓获。
经调查,小唐今年28岁,四川广安人,平日里戴着眼镜的他给人的印象就是文质彬彬,不像一个偏激的人。今年6月初,小唐通过应聘来到迎龙某公司上班,和绒绒成为了一个生产班组的同事。通过日常接触,小唐发现温柔细心的绒绒很符合自己心中对另一半的要求,可当他终于鼓起勇气对绒绒展开追求时,得到回复却是绒绒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并告诉他今后只会以普通朋友相处。
失恋后,小唐情绪失控,因喝醉酒违反工作纪律被公司辞退。从九月开始,小唐时常发短信辱骂恐吓绒绒,联系不到就发给以前的同事转告绒绒,更过分的是,近段时间小唐将绒绒的手机号、QQ号等信息做成内容低俗的小卡片在原单位门口附近到处张贴,还在其个人抖音等社交平台发布。
经审讯,小唐对其实施的上述行为供认不讳,他向民警表示自己非常后悔,最初发信息只是希望能再见到绒绒,没想到得不到回应的小唐愈发变本加厉。
最终,小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目前,小唐已被南岸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绒绒的生活也恢复了正常,12月7日,她特意写了感谢信和制作了锦旗送到了派出所。
警方提醒:
广大青年朋友,生活中要树立正确的爱情观,价值观,感情讲求缘分,也需要双向奔赴,切记“强扭的瓜不甜”,求而不得而因爱生恨,不仅会对他人造成伤害,严重的甚至触犯法律,对自己也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