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的意思是没事(咬文嚼字的成语解释及意思)

咬文嚼字:对语言文字进行推敲,字斟句酌,俗称“抠字眼”。通常来说,官方文书需要咬文嚼字,尤其是教科书和官方行文。

“错换”事件几乎成了国人茶余饭后必谈话题,是因为此事已经由个体事件上升为社会事件,关系到医患关系,关系到行业公信力,关系到公序良俗。当前,对于“错换”事件,基本分为“错换”、“偷换”两种说法,当然,后来又出现了“互换”说法。

用“互换”一词是不合适的。“互换”一般表示双方均知情且自愿的“交换”。显然,二十九年前,本事件至少有一方当事人既不知情又不自愿。用“互换”或许是出于更加严谨角度考虑吧,其实没必要。

“错换”一词目前来说最准确最贴切。很多人认为“错换”就是“误换”一种意思,这是片面的。

“错换”涵盖两种意思,即“误换”和“偷换”。无意导致“交换”就是“误换”,故意导致“交换”就是“偷换”。在不能确定“误换”还是“偷换”时,只能用“错换”。当然,到底是“误换”还是“偷换”,只能等待法律裁决。

包括主流媒体报道,包括相关部门深夜发文,措辞都是恰当的,用“错换”。“年代久远,管理混乱”导致“错换”,只是为了说明“很难弄清楚当时是无意还是故意”,并不是某些人想象的,官宣用“错换”定性了非“偷换”的概念。

本月即将开庭审理的“错换”人生案结果预测:

①,“偷换”可能性不小。根据目前已经曝光的各种涂改病历,尤其是那张由95年“穿越”回92年的病历,必须有人解释,同时又很难解释。再加上策、威第一针乙肝疫苗“漏打”问题,大三阳病人和普通病人同住一个病房问题,手环问题,甚至笔迹鉴定问题……一连串彼此关联的“失误”更难解释。

②,“错换”的可能性依旧存在。 如果医院坚持说开始不知道失误,事后才发现“误换”,为了维护医院声誉,将错就错,因而涂改病历,撕毁病历,并由一个医护人员出面“承认当年有可能失误”,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作为民事诉讼案件,也有可能被采信。同时,由于医院也不能拿出有效证据证明当年确实是“失误”,所以裁决为“错换”可能性依旧存在。

③,不可能裁决为“误换”。

因为医院的疑点太多,且不能自证确实因“失误”导致两个孩子“交换”,所以,想最后判决为“误换”结果基本不可能。

无论结果如何,许妈一方都是最后的赢家;而其他双方当事人,要么是彻底的输家,要么是“疑罪从无”的尴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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