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的目的和意义(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
一、隐患排查
1.目的
1.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的一项长效机制,是进行企业风险防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建设的基础。为了坚实有效的推进这项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制度。
1.2 通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人员状况、设备安全、劳动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影响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问题充分曝露出来,并不断改进提高,最终实现“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人机环境和谐统一”。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排查频率及主要内容:
4.1综合检查
4.11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较大及以上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保留检查记录。
4.12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每旬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的职责分工,检查各自分管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保留检查记录。
4.13生产车间每周至少组织本部门管理人员对本车间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4.14班组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岗位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或者交接班时,应当进行风险确认和风险管控措施预知、设备设施检查等安全确认,并及时排除新产生的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物品存放等涉及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
4.2日常检查
4.21日常检查分为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
4.22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岗位班中巡回检查。
4.23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
4.24节假日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在五一、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前进行的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
4.24综合检查和专业检查必须对公司重点部位、关键装置、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
5、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执行。
6、设立公开报告电话,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报告。
7、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二、隐患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1、隐患治理的基本原则是:“六定、五不准”。六定:定安全隐患项目、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定隐患整改时间、定隐患整改质量要求、定整改验收部门。五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准推到班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准推到下班;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到部门;凡部门能整改的不准推到单位;凡立即能整改的不准延迟时间。
2、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单位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3、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要立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5、建立隐患整改督办验收制度。安全员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并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到位后,由安全员负责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6、对部门能整改的安全隐患,部门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报安全员审查同意后整改。
7、凡本部门无力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的,应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9、各专业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验收人对安全隐患的整除结果承担验收责任。
10、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列入下步整改计划。
11、物资供应部门应对安全隐患整改所需的物资、器材的及时供应和产品质量负责,严禁购进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
12、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13、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整改到位后,书面申请下达整改指令的部门组织验收。
三、隐患排查登记和验收报告
1、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按照厂、车间(部门)检查仔细填写。
2、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主管负责人接报告后应根据隐患等级作出立即整改决定或报告请示主要负责人。
4、一般隐患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在隐患治理台帐上记录并销号,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申请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验收销号。
5、对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负责督办的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销号。
6、隐患整改台账与通知单的主要内容包括,隐患内容,隐患部位,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验收人、验收时间。
四、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1、隐患排查责任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重要内容,单位内部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分解落实任务目标。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管理。
3、从业人员负责本岗位的隐患排查工作,能整改的自行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记录在班组隐患排查记录中,交接班时做好明确告知隐患情况。
4、公司、车间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安全措施,一般隐患当场整改到位,重大隐患立即上报主管负责人。
5、隐患排查的频次: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或参与检查一次,安全部门每旬组织或参与检查一次,部门(车间)负责人每周至少组织或参与检查一次,班组每天组织检查一次。
6、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消除隐患。
7、对因排查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据本单位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