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现实中已然成为惩治别人、一报还一报的常用成语。
大家知道,在流传下来的中华传统文化瑰宝中,成语就是其一。每个成语都是特定文化体系中提纲挈领之论说,富有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涵义。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有的成语已然背离其原初的宗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就是其中之一。
现在有的将之解说为:用别人的办法惩治别人。实则这一成语的用意,已失去本来的精神和灵魂。我们有必要透过其表面涵义,而挖掘其内在精髓,以回归其原汁原味的意旨,参悟其人生观上的深刻涵义。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本自朱熹的《中庸集注》,原文为“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实则,这一成语因解说“以人治人”的观念而来,原来意旨是:因其人之道而治人,“改而止”。
成语中的“其人之道”,实是人之所以为人之道。人生之道,对于每个人来说,初无分别。
人之所以为人者,就是人人皆自己禀赋有理义之性;
人之所以成其为人者,就在于每个人皆具备能知能行之才,亦即是皆备性、才、情的潜质和潜能。
有所不同的是:既有先得与后得之分,圣人不过是“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孟子·告子上》);又有操存舍亡之别,君子不过是“以仁存心,以礼存心”(《孟子·离娄下》)而已。
践行人之道,成其为人,非是人所不能为,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不肯为。
治人、正人者,就在藉由启发自觉,复归本心,以使人回归其做人的主体意识,担起自我做个大写之人的责任。
成语中的“其人之身”,乃在明晓各在当人之身。身以载道,人生之道就在于修身。身修,则道有诸己,而可以成为人。
率性由道,道不远人,就是诚身。诚身,要求明善。明善,是格物致知的工夫;诚身,乃是诚意正心的工夫。心正而宰身,则身正。身正,就是人身得以修治。
既然人生之正路,必须得由自己去走,而别人无法顶替,则一切治人、正人的作为,不过是启发教化人去自己省觉,自己去改正过失而已。
人生不免犯错误,也不免有过失。知错能改,不贰过,找回失去的人性,就能重新做人。
成语所言的“还治之道”,意在要求因其人性以治之。“还治”者,实则是责诸人以反身自治。虽藉由人之教化唤醒自己的人性,或藉由外在惩戒以警醒自己,然最终的决定权还在于自己:靠自己拯救自身,修为自身以改过自新。
从人生无不自为的角度上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又实是让人自省自觉,自改自正,由其本人去完成使自己换个活法的人生抉择,由其自身去完成从不善向善的改变或转换。
从施治、使正者的一方来说,正人乃是因其人性而正之,非是外加一个人性、人道以治之。正人、治人之身,非是宰制于人的“以善服人”(《孟子·离娄下》),使人臣服于我,而在于“以善养人”。“以善养人”,方能使人心服,自觉配合教化以改正自身的过失。
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文化自觉上,若是认为它的涵义是以别人的办法惩治别人,就必然会失去其挽救人性的内涵,丧失其文化内涵的人道精髓。
在早期儒家思想文化的语境中,正人的宗旨乃在于藉由真诚教化或谆谆教诲来觉悟人,挽救人,重塑人,而主旨非在于宰制人,惩治人,抛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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