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为什么没有写完红楼梦(仔细看红楼梦细思恐极的细节)
“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是曹雪芹的朋友敦诚所作,称赞曹雪芹的旷世文才,可以直追唐代的诗鬼李贺。他耗费数十年心血,才完成一部流传千古的文学著作《红楼梦》,其中塑造了多姿多彩,生动活泼的各类女性形象。
上至皇家贵族,下至贫苦农民,各个阶层无不涉及,有端庄典雅的薛宝钗,风流灵巧的林黛玉,精明强干的王熙凤,也有贫苦朴素的农妇刘姥姥。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湘云醉卧,晴雯撕扇更是文学史上的经典。曹雪芹能够写成这样一部经典的文学名著,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一身傲骨,不流世俗
曹雪芹字梦阮,最倾慕阮籍。阮籍不拘礼法,嗜酒如命。他在为母亲服丧期间,仍然在晋文王的宴会上喝酒吃肉,不顾礼法,不顾旁人眼光,神态自若。可在母亲下葬时,悲痛大哭,又吐血几升,几乎要死去。
阮籍表面上无视礼法,离经叛道,但他的骨子里仍然有着真性情。曹雪芹也有着相同的性格,曹雪芹的好友敦诚曾写过一首诗《赠曹雪芹》,其中“步兵白眼向人斜”形容曹雪芹大有阮籍之风,即是引用阮籍(世称阮步兵)以青白眼看人的轶事来称赞曹雪芹。
阮籍看到喜欢的人,便以青眼示人,看到不喜欢的,便翻白眼对他。曹雪芹虽醉酒,但心里十分明朗,看到世俗奸诈之人,也投以不屑的目光。他不与世俗同流,傲岸不俗的性格直接体现在贾宝玉的身上。
宝玉不喜仕途经济之路,并称那些人是沽名钓誉,国贼禄鬼;又发表奇论,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这与古代学而优则仕,男尊女卑的思想完全相反了,典型的离经叛道的性格。
可曹雪芹是赞扬宝玉这一点的,宝玉虽厌恶科举读书,但不懒惰,他聪明灵秀,杂学旁收,作诗亦有一番奇思,绝不是薛蟠粗鄙无礼的样子。他对于女孩儿的关爱,对于社会边缘人物的同情,也是人性中的一种善意和慈悲,而不是学那些只以女性为玩物的男子。
二、爱好广泛,杂学旁收
雪芹爱好广泛,诗词歌赋,园林建筑,服饰装饰,中医养生,饮食织补等均有所涉猎。没有深厚的学识素养,是无法全景式地描写封建贵族的生活,并写得真实可感。
他懂服饰的配色,借莺儿之口谈装饰物件的配色;懂中医养生之道,大夫为秦可卿开出的药方符合病因;所以宝玉在他的笔下杂学旁收,写出辞采华茂的《芙蓉女儿诔》。
虽然雪芹家族败落,半生穷困潦倒,但他仍然坚持自己的爱好并以为乐事,这背后,是一颗强大乐观的心。
三、潇洒旷达,纵情诗酒
曹雪芹素性潇洒旷达,纵情诗酒。雪芹的好友敦诚在《佩刀掷酒歌》一诗中记录了他和雪芹的一件趣事。一年秋末,雪芹去拜访敦敏,但主人未出,便约着和敦诚一起去喝酒,不幸忘了带钱,这时雪芹酒渴如狂,敦诚便用身上的佩刀抵押,两人痛饮一场,期间雪芹作长歌感谢。
诗中写道:“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做歌声琅琅。”这就将雪芹的潇洒风流,豪迈的性格展现出来,与一好友高谈阔论,边唱歌边喝酒,聊天地聊人生,好不快意潇洒!
曹雪芹无疑是欣赏这种性格的。史湘云就是典型人物,从小英豪阔大宽宏量,高兴时大说大笑,大口喝酒大口吃鹿肉,然后就有好诗,自称“真是名士自风流”。吃醉了就睡在芍药丛,任由落花满地,毫无半点扭捏的小儿女之态,颇有些魏晋风度。
她出身公侯之家,却因失去父母无人疼爱,还要做针线活到深夜,这个女孩儿面对苦难生活一直保持着乐观态度,对生活充满热情,生活的艰难无法夺走她的快乐和自由。想晚年落魄住在西山时的雪芹,亦是在苦难中找快乐吧。
四、真诚善良,医德高尚
传说雪芹在北京西山居住时,就免费为穷人们看病,人们赞他医德高尚。正是在他贫穷之际,接触了许多底层人物,了解他们的苦难和心酸,才有活灵活现,贫穷又机智的刘姥姥,才能写出贾府旁支,丫鬟婆子如何费尽心思求生活。
如果曹雪芹不了解同情这些人,是写不出来的。换言之,曹家的败落让曹雪芹真正地看见底层百姓,看见朱门酒肉外的世界,并发出由衷的同情和赞美,也成就了书写人生百态的《红楼梦》。
“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红楼梦》以悲剧结尾,诸芳流散,宝玉出家,离开了世俗红尘,背后看似消极不可解,实则包含着曹雪芹对真情和善意的向往,对贫苦人民的同情,对生活的热爱,对人性和社会的思考。
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大旨谈情既是《红楼梦》的主题,又何尝不是曹雪芹的人生主题呢。既然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那不如就重新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