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男人?这是一个不太好回答的问题。对原配张幼仪来说,他似乎不是一个好丈夫;甚至对儿子来说,他也不是好一个好父亲。在很多人眼里“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是最美的爱情宣言,但也有人认为这是他逃避家庭责任的借口。
斯人已逝,笔者不想再和大家讨论这些是是非非,只想和大家一起品一品徐志摩的诗,毕竟抛开往事,徐志摩的很多诗确实是现代诗中的精品。本期和大家说的是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绝笔诗,诗名叫《你去》。这首诗写于1931年夏天,也就是他出事那一年,当时林徽因在香山养病,徐志摩经常去看望她。徐志摩在给林徽因的书信中提到,自己下午一时来了诗兴,喝空了两壶茶,花了两个小时写了这首诗。
这是一首长诗,从意境和遣词来说,这首诗写得都很有水平,但与徐志摩的其它诗作相比,这首诗几乎没有名家点评,这是为何?原因就在于当时林徽因已经嫁给梁思成3年多,而徐志摩此时也与陆小曼成婚了。但徐志摩的这首诗却一看就是首肉麻情诗,让我们来看看他到底写了些什么:
从这首诗来看,徐志摩对林徽因是一直都没有忘情的,这首诗大概就是他希望对两人的感情做一个总结。全诗可分为三节,第一节从开篇到“目送你归去”,写的是自己目送对方远去的过程。诗人望着她远去的背影,表示“你先走,我在此地望着你”,又称要“不断地提醒你有我在这里”,这对任何女人来说,都是最美的情话。对于林徽因嫁给梁思成的选择,徐志摩是极尊重的,从此他的爱变成了守护和支持对方。
第二节从“不,我自有主张”开始到“凶险的途程不能使我心寒”结束,诗人怕爱人为自己担心,所以告诉她自己也会走好将来的路。他称对方的选择是条大路,自己走的是小巷,这显然是肯定了对方当初的选择。而后他用大量的笔墨,写出自己会克服一切困难前行的决心。或许最好的爱情就是这样,希望对方好,也过好自己的生活不让对方担心。
最后一句从“等你走远了,我就大步向前”到结尾。在这一节里,愁云、风、夜露、荒野、云海、星斗等大量意象的引入,都写出了诗人内心对这份爱的热情和执着。特别是最后一句他用心底的夜明珠来比喻对方,并发出“我爱你”的呐喊,更是令人动容。
在这首诗中,徐志摩为我们完美地诠释了爱情的真谛:得不到就放手,默默地守护着对方,看着对方幸福。虽然认真品读完这首诗,我们能感受到徐志摩其实无意于打扰和破坏他人的婚姻,但当年两人婚后的来往还是让他们受到了不小的质疑。
很多人都认为,既然两人都已经各自有了家庭,就不应该再见面甚至有书信来往,徐志摩更不应该写这种肉麻的情诗。因为这些事,当时冰心曾数次写文暗讽,钱钟书也曾在《猫》一文中讽刺林徽因的多情,这就是这首诗很多名家不愿提的原因。不过笔者想说,感情的事或许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不管当年他们经历了怎样的爱情纠葛,这首诗本身确实是现代诗中的精品,大家觉得呢?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