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
——舒婷《致橡树》
那年,在课本上读到舒婷的这首诗时,并没有特别深的感受,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考试知识点的原因,只记住了这位作者,以及这首诗歌的名字:《致橡树》。
就好像与一个有过点头之交的人一样,《致橡树》在我的心中有了一点模糊又清晰的印象。
后来在电视节目上听到过两三次引用《致橡树》的句子,或是谈到这首诗的,会觉得,我是学过的呀。
也许,这就是一种缘分吧。今天又读到了它。只是,我已经不是那时的我了,而它的样子一点没有改变。
时光不断丰富着我们内心的体验,再读时总算多了几分感慨,却怎么也记不得初读时的感觉了。
今天写下些感受,以便再过些日子偶然读到时,不至于像现在一样,想不起什么来了。
爱慕的情感,必定是因为对方的身上有着吸引你的地方,甚至是某种与众不同。
“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即使拿全世界来交换,都抵不上与他(她)相处的片刻。
于是恋爱中的人就会有一种看低自己的倾向,将喜欢的人奉作“神明”一般对待,愈发看轻自己在两个人之间的价值。正如张爱玲所说:
爱上一个人,心会一直低,低到泥土里,在土里开出花来,如此卑微却又如此欣喜。
这是人的心理使然,但却不值得让自己停留在这样的状态,若爱情使一个人变得越发卑微的话,这段感情也终将因为被嫌弃而收场。
这便是《致橡树》的前半部分的主题。
这首诗的高明之处在于“甚至日光,甚至春雨。”
卑微不是爱情应该保持的状态,全无节制的付出与给予也不是!
正如你喜欢上一个人时,若你能够在任何方面帮助到对方,当然是一件好事,但不应该误把爱情当作一种同情和怜悯,更不是施舍。
若说卑微是一种误解的话,爱情也定然不属于救助的性质。
舒婷在《致橡树》中推崇的爱情,应当是一种对等的感情。这也许就是感情中最为朴素的真理。
如果你喜欢上一颗橡树,那么你也应该是一颗树。纯粹的相爱,并不考虑经济基础,社会地位这些外在东西;既不应该依附于对方;也不该视对方为自己的财产。
互相吸引,却又各自独立;共担风雨,却各自成长。这应该就是《致橡树》感动人的地方了吧。
爱情,是一种让人头晕目眩的感情,处于恋爱之中人,很少还能保持理性的思考。正因为如此,在此之前便应该在思想上对爱情有一个清晰的定位。
如此,才不至于冲昏了头脑,满腔热情地陷入盲目之中,被爱情牵着鼻子走,受到挫折后心灰意冷。我认为《致橡树》的意义便是这善意的提醒。
如果你要找一棵橡树为伴,那你最好也能变成一棵树,如此才能长久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