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襟见肘”这一成语中的“襟”指衣襟;“肘”即胳膊肘。整个成语的意思是:身上穿的衣服很破烂,拉一下衣襟就露出了胳膊肘儿。以此比喻人的生活十分穷困,穷于应付。
典故出自战国时宋国人庄周的著作《庄子·让王》:“曾子居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襟而肘见,纳履而踵决。”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春秋时期,孔子的弟子曾参隐居不仕,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他住在卫国,面容憔悴,手脚都长满了茧子,衣服破烂不堪,十分困顿,有时连续三天不生火,十年没做新衣服,正一正帽子,帽上的缨绳就断,拉一下衣襟,胳膊肘就露出来了。
关于这一成语,有一个故事。曾参是黄帝的后代,也是夏禹王的后代,是春秋时鄫国(缯国)太子巫的第五代孙。父亲曾点(又称曾皙),母亲上官氏。曾参于公元前505年10月12日(周敬王十五年,鲁定公五年)生于东鲁,移居武城,十六岁拜孔子为师。他吃苦耐劳,勤奋好学,很受孔子喜爱,颇得孔子真传。他积极推行儒家主张,传播儒家思想,是孔子的孙子孔伋(字子思)的老师,又将孔子的思想传授给孟子。因之,曾参上承孔子之道,下启子思、孟子学派,对孔子的儒学学派思想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和建树,是孔子学说的主要继承人和传播者,在儒家文化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他在孔门弟子中的地位原本不太高,不入“孔门十哲”之列,直到颜渊配享孔子后才升为“十哲”之一。然而他以自己的建树,终于走进大儒殿堂,与孔子、颜子(颜回)、子思、孟子比肩共称为五大圣人。之所以能达到这种境界,是因为他有许多美德,其中之一就是安贫乐道。《庄子·让王》说,他曾一度居住在卫国,那段时间,他的日子非常艰苦,穿的是用乱麻絮做的袍子,破烂不堪,甚至分不清衣服的表里来。十年之内没做过一件新衣服。他戴的帽子太破旧了,以致正一正,系帽的绳带就断了;一拉衣襟,就露出了胳膊肘;一穿鞋,鞋后跟就裂开。生活穷困得有时连饭也吃不上,经常一连三天不生火做饭,原因就是因为家里无粮,揭不开锅。他忍饥受饿,以致脸上浮肿,带着病容,手掌脚底都长满了老茧。虽然如此穷困,但他并不因此而忧愁,因为他坚信自己的操守是对的,过得仍然很乐观,时常拖着破鞋,高歌《商颂》,声音洪亮,充满天地,好像是从金石制作的乐器中发出的。他穷困到这种地步,却仍然坚持自己的操守,天子不能使他为臣子,诸侯不能和他结交朋友。他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庄子对他很称赞,以他为例说:注意培养心志的人会忘掉形体,注意养身的人会忘记利禄,而致力于大道的人会忘掉心机。
曾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观,省身、慎独的修养观,以孝为本的孝道观,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至今仍具有极其宝贵的社会意义和实用价值。孔子去世后,曾参聚徒讲学,有不少弟子,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唐开元二十七年(739年)追封他为“郕伯”。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加封“郕侯”(一作瑕丘侯)。元至顺初年加封为“郕国宗圣公”。明嘉靖九年改称“宗圣”。
“捉襟见肘”这一成语就是从《庄子·让王》中的“曾子居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襟而肘见”而来的。成为成语后,被广泛应用。如:“平时所过的早就是捉襟见肘的生活,更哪有什么余钱来做归国的路费呢?”(郭沫若《学生时代·创造十年》)“如果说这一措施成功地满足了欧盟前三次扩大产生的语言需求,那么,在欧盟第四次扩大后,以及中东欧国家入盟前景明朗的情况下,翻译大军再一次变得捉襟见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