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汝城民房垮塌致5死7伤(农村自建房安全意识)
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一居民自建房于6月19日中午垮塌。涉事房屋共有住户27人,事发时幸好不是在深夜,有15人外出,被困12人。经过搜救,到20日凌晨被困人员全部被找到, 5人死亡,另外7人在医院继续治疗。
目前,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在有序进行中,事故原因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也已展开。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地方的人在富裕起来之后,就想着把农村老家的房子翻新加盖或者是直接重建。然而,翻新或是重建时,往往想的是抢建几层,往往把建筑质量没有摆到最重要的位置。
这些农村自建房往往由于建造时的不合规范以及房屋结构上有漏洞,导致全国各地时常有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
从2000年到2020年,这20年间公开报道过的自建房事故一共有20起,一共造成了112人死亡,135人受伤。
这些事故大多都是以砖为主要建筑材料的砖混房,与此次湖南郴州的事故类似,这样的自建房一旦因质量差发生压塌事件,就会一塌到底,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
其中死亡人数最为严重的,是2016年发生在浙江温州的自建房倒塌事故,当时有四间六层高的自建房,在10月10日凌晨三点半左右同时发生了垮塌事故,造成22人遇难。
农村自建房不仅仅是自家的事,一旦出现事故,牵涉的责任方也是众多的。
《建筑法》规定,农村自建房屋超过两层的,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由具有相应建筑资质的主体来施工。
自建房出租必须符合居住安全标准。《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由此可见,农村自建房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被打板子的,何止房主一人一方?房屋设计、施工、租赁等相关部门也是脱不了关系的。因此,其质量安全也是各方关系相连的,都有责任把控好监督好管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