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胡文炳编的《折狱龟鉴补》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有一天,某旅馆来了个瞎子要住店。当时正值黄昏,店中已客满。瞎子
苦苦哀求道:“行行好吧,这么晚了我一个瞎子还能上哪儿找住宿去呢?”
店小二见瞎子孤苦伶仃,十分可怜,便动了恻隐之念。专门收拾好一间
侧厢给瞎子住下。瞎子感激不尽。
入夜,旅馆门被敲开,进来一个小贩,身背鼓鼓的货物,气喘吁吁地想
住店。店小二见夜已将深,小贩一时难找容身之处,便道:“店已住满,你
如将就的话,就委屈你住在侧厢吧.”
小贩面有难色答:“我身上带有不少钱,最好住包房。”
店小二笑道:“不妨事的,与你同房的是个瞎子,不会是强盗,你怕什
么?”
小贩放下心来,随同店小二进侧厢住下。
瞎子见来了个伙伴,很高兴,两人拉拉扯扯地聊了好一会,居然很投机。
直到小贩困了才罢休。
第二天清晨,小贩打点行李,急于赶路。一检查,大惊失色,叫道:“不
好,我的 5000 文钱被偷了!”
众人便把疑点集中到瞎子身上。瞎子不慌不忙道:“呀,你怎么这样不
小心啊?带这么多钱丢了真可惜。我就不像你,你瞧,我也带了 5000 文钱,
可是捆在腰里的。这世道谨慎为妙啊!”
瞎子正巧也带 5000 文钱,众人皆感诧异。小贩急红了眼,这钱是他辛
辛苦苦攒出的本钱。他认定瞎子的钱是偷他的。瞎子不承认,相反说小贩想
赖他的钱。
众人一时难辨真伪,便将他俩送到官府。陈公审理此案。
陈公问小贩:“你说他偷了你的钱,那么你的钱有没有识别的记号。”
小贩急道:“这是日常使用的东西,哪里会做什么记号?”陈公又问瞎
子。
瞎子回答说:“有记号,我的钱是字对字、背对背穿成的。”
陈公接过检查,正是这样。小贩急得直跺脚,可又无奈何于他。而瞎子
却脸呈喜色。
陈公仔细地观察他俩的神态,心中一动,叫瞎子伸出手来检查。只见两
个手掌呈青黑色,铜钱的痕迹看得清清楚楚。陈公于是厉声喝道:“大胆瞎
贼,还敢抵赖?”
瞎子知无法隐瞒,只得供认:“此钱确是趁小贩熟睡之际偷来后,花一
夜功夫用手摸索着把钱穿成这样的。”